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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国工人雇佣期限可延长至5年
发布时间: 2008-07-14 来源: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韩国劳动部8日表示,为了使中小企业能够迅速补充必要的人力,同时加强对外国工人的支援,对《外国工人雇佣相关法律修改案》”进行了立法预告。根据修改案,中小企业对工作期限(3年)已满的外国工人,只要向劳动部提出重新雇用申请,就可以继续雇用,时间最长可延至5年,而无需出境一个月后再入境。修改案还规定,在3年就业期限内,当事人之间可自行决定过去被限制在一年的工作合同期限。
  截止到4月末,在韩国适用雇佣许可制的外国工人达到37.7032万名,其中普通工人11.6283万名,朝鲜族26.0749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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