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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我牛皮纸反倾销案做出终裁
发布时间: 2008-10-06 来源: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韩国贸易委员会对我向韩出口的牛皮纸(HSK No.4804.21.0000、4804.29.0000)反倾销案做出终裁。裁定我出口产品存在倾销事实,并对韩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我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为4.03%—10.79%,其中,Tiger Forest and Paper Group Co., Ltd 反倾销税率为4.03%,Tianjin Tianbao Century Development Co., Ltd 和 Qingdao Haiwang Paper Property Share Co., Ltd 反倾销税率为10.79%,其他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7.22%。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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