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经贸
 
 
 
主频道
首页 | 通知公告 | 政务信息 | 综合运行动态 | 理论研究 | 业务咨询 返回首页
通知公告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 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
· 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
· 关于2008年国庆节假日...
· 关于召开全省外经贸系统“...
政务信息
· 商务部通报2007年国家...
· 汇率波动加剧不利于我国对...
· 美欧新法规出台 玩具出口...
· 我省对公款出国(境)旅游...
· 全省外经贸主管部门纪检监...
政策法规
·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无标题文档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键字:
您的位置:  主频道 > 贸易保障 
墨西哥对中国高碳锰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的审查
发布时间: 2008-10-06 来源:商务部
2008年9月24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决定开始对从中国进口高碳锰铁(税号为7202.11.01)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的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1.2003年9月25日,墨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高碳锰铁的反倾销终审,决定征收54.34%的反倾销税。

2.2006年9月21日,应此前相关公司申请,墨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重申对从中国进口高碳锰铁的反倾销终审公告,对该产品临时进口和最终进口均征收上述比例的反倾销税。

3.2008年2月22日,墨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关于反倾销税有效期的通知。

4.2007年8月20日,墨COMPAÑIA MINERA AUTLÁN S.A.DEC.V.公司向经济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上述反倾销税有效期进行审查,建议期间为2008年1月1日-6月30日。

5.2008年9月24日,墨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决定开始审查对从中国进口高碳锰铁(税号为7202.11.01)所征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审查期为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相关文章

 

首页 |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怀念旧站

CORYRIGHT (C) 2002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或设立镜像
浙 ICP 备 020007 欢迎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浙江 杭州市延安路468号(310006)
本网站由 杭州思福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