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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绿色壁垒再度升级
发布时间: 2008-10-09 来源:商务部
  近日,欧洲议会又发表报告,要求修订新指令议案,对进口商的责任作出更严格规定,法规修改启动,这是继2008年1月25日欧洲委员会公布有关玩具安全的新指令议案后,欧盟玩具绿色壁垒再度升级。
欧盟玩具新指令有3个关注点值得广大玩具生产商警惕:
  (1)禁止在玩具中使用一切过敏物质以及任何致癌、诱变或危害人类生殖力的物质;禁止生产和销售若干类不符合其他法例(包括化妆品指令和有关与食品接触物料的指令)的玩具。
  (2)加入有关供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的条款。玩具乐器及出牙嚼环等玩具必须符合相关欧盟(1935/2004)的规定,与皮肤经常接触的玩具,如用手指作画的水彩颜料或制造模型的黏土,必须符合化妆品指令的成分和标签规定。报告还禁止在玩具中使用致敏香料。
  (3)对进口商的要求更严格细化,包括必须确保生产商已采取有关的合格评估程序,进口商须负责确保玩具附有用词浅显易懂的操作说明和安全资料,进口商须对所售玩具进行样本测试、记录投诉个案、违规玩具和回收事件等。
  据悉,该法规最快有望于2008年底前就新指令内容达成协议,时间紧迫。虽然新指令是针对涉及有害化学物质的玩具,但它却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欧盟将重点加强玩具安全的市场监管,确保其产品全面遵守新法例规定。玩具业将面临成本大幅上升带来的竞争优势削弱以及欧盟进口的合格评估程序的双重挑战,且法规冲击面广,令部分玩具厂家出口风险陡增。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玩具生产企业作出快速反应,搜集相关信息并对玩具的生产作出控制,使原辅材料的金属含量符合玩具安全新指令的要求。一是提高技术实力,加强工艺改进,调整生产模式,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和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功夫;二是对法规进行深度解读与剖析,了解欧盟禁用物质规定和极少数获得豁免的物质,对照新指令进行安全生产的查漏补缺;三是在铅汞等禁用物质的使用上做好豁免替代研究,在玩具中掺杂香水应关注过敏反应,玩具设计上应从儿童使用的安全性这一根本原则出发,禁止玩具与食品结合等危险设计;四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分散出口风险。出口企业应适当转移出口阵地,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同时积极练好“内功”,加强贸易技巧,为扩大出口争取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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