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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补贴32家企业
发布时间: 2008-10-09 来源:中国投资指南
  财政部、商务部7日发布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在地震灾区三省一市(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的24个重点受灾县承担商业网点恢复和保障市场供应任务的32家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财政部表示,此举旨在支持地震灾区迅速恢复商业网点营业,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具体补贴范围和方式包括运费补贴和贷款贴息:对规定时间内,实施企业将货物运至指定任务区域乡村销售网点的运输费用,按进货成本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对实施企业为恢复地震灾区商业网点和保障市场供应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适当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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